京華時報訊(記者王莉霞)2013年12月11日晚,陳慶虹在昌平區回龍觀東大街與文華東路交叉路口被一醉駕男子撞亡,但肇事者耿某至今仍未被刑拘(本報昨天報道)。前晚,耿某承認至今未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昨天,市交管局和昌平交通支隊未回應此事。多名法學專家和律師表示,耿某已是犯罪嫌疑人,應當對其採取一定強制措施。
  陳慶虹父親陳先生稱,2013年12月26日,自己拒絕在兒子的屍檢報告上簽字後,事件一直無處理進展,“他們說責任認定需要一個月,我沒辦法等下去就回福建老家了。到目前為止,昌平交通支隊也沒通知我任何進展”。陳先生說,去年家裡一直不平靜,妻子精神狀況出現問題無法自理。25歲的兒子剛在北京找到穩定的工作,就發生這樣的意外,“自己都感覺沒有生活的希望了”。
  前天晚上,陳先生打通肇事者耿某的電話,陳先生轉述說,耿某稱自己正在地鐵上,信號不好不方便多談,他還承認至今未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事發後自己一直很自責,希望盡最大努力彌補。
  昨天,市交管局和昌平交通支隊並未回應此事。
  同時,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陳光中、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許蘭亭等多名專家和律師認為,此案中,耿某涉嫌醉駕和交通肇事,已是犯罪嫌疑人,應對其採取保候審以上(監視居住、刑拘等)強制性措施,保證他無脫逃的可能。警方在這期間進一步調查,對耿某進行責任認定。“事發後,不對他採取任何強制措施是不對的。”  (原標題:專家稱不採取強制措施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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